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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分享】400萬免稅不是有戶籍就好 國稅局認定8大「居住事實」

【新聞分享】400萬免稅不是有戶籍就好 國稅局認定8大「居住事實」

2026/04/01
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

近年國稅局針對自住滿6年、可享房地合一稅400萬元免稅的查核愈來愈嚴格。

即便符合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已辦竣戶籍登記,

若無法提出「居住事實」相關證明,仍可能難以通過審核,

不動產專家指出,除了基本的水電費帳單之外,

平時最好留存8項證據清單,以佐證確實有實際居住的情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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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黃副教授表示,

實務上國稅局常見認定項目包括:

第1,「就醫紀錄」,若生病通常會就近就診,因此鄰近醫療機構的看診紀錄,往往是強而有力的居住證明;


第2,「勞健保投保紀錄」,投保單位地址若與居住地距離合理,較符合一般生活常態。


第3,「裝潢工程紀錄」,包含裝潢公司開立的發票、合約及相關工程資料;


第4,「搬家紀錄」,例如委託搬家公司搬入的收據,或購買大型家具並送貨到府的紀錄,也可搭配房屋買賣時由地政士協助辦理入住的「點交確認書」作為佐證。


第5,「社區進出紀錄」,包括門禁磁卡刷卡紀錄或車輛進出(如車牌辨識系統),都能有效證明有頻繁出入;


第6,「包裹收發紀錄」,若由管委會代收,可向管委會調閱紀錄;若自行收件,建議針對包裹(尤其生鮮等具時效性物品)拍照留存。


第7,「便利商店消費紀錄」,在住家附近的超商消費,也可作為生活軌跡佐證;


第8,「居家生活照片」,例如在家中或陽台的生活照,或與室內擺設合影,都是輔助證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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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教授提醒,國稅局審查400萬元免稅額時相當嚴格,

甚至可能發函向管委會查詢實際入住時間。

建議民眾平時就應逐步留存相關證據,

避免等到申報時才與國稅局爭論;

若屆時無法提出佐證,將可能無法享有免稅優惠。


任何相關問題歡迎提出喔😁
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taiwanhot.net/news/1132173/400%E8%90%AC%E5%85%8D%E7%A8%85%E4%B8%8D%E6%98%AF%E6%9C%89%E6%88%B6%E7%B1%8D%E5%B0%B1%E5%A5%BD+%E5%9C%8B%E7%A8%85%E5%B1%80%E8%AA%8D%E5%AE%9A8%E5%A4%A7%E3%80%8C%E5%B1%85%E4%BD%8F%E4%BA%8B%E5%AF%A6%E3%80%8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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