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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分享】買千萬宅裝潢好才知是「凶宅」 新屋主怒求償結果曝

【新聞分享】買千萬宅裝潢好才知是「凶宅」 新屋主怒求償結果曝

2025/10/20
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

買房最怕遇到凶宅!

新竹一名曾姓男子透過房仲,以1050萬元買下竹北市一處透天厝二樓,

裝潢後卻從鄰居口中驚聞「門口死過人」原來前屋主的親弟弟三年前在該戶門口梯間持美工刀輕生身亡。

曾男憤而提告求償,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判決出爐,

認定雖發生地點在共用梯間,但屬「每日必經區域」,

對居住安寧影響重大,判前屋主張姓男子須賠償157萬5千元。可上訴。


判決指出,曾男112年10月購屋後才發現,

110年5月31日張姓前屋主的二弟被發現倒臥在該戶門口梯間血泊中,身旁還留有一把美工刀。

更讓曾男氣憤的是,簽約時前屋主女兒在現況說明書上明確勾選「未發生凶宅、自殺等非自然身故事件」。


法庭上雙方激烈交鋒。

張姓前屋主家屬辯稱「長期在外租房,不知情」、「死者是素有嫌隙的親戚」,

甚至反指曾男已重金裝潢出租,「應視為接受現況」。

張女更主張死亡地點是「公共梯間」非專有部分,不構成凶宅。


但法官調查後打臉張家說法。

警方相驗資料顯示,死者倒臥位置正是二樓住戶「開門必經」的梯間,

雙腳攤在白鐵門前,頭部倒在鞋櫃旁血泊中,每日進出都會經過。

法官痛批張家「輕描淡寫、推卸責任」,

認定該位置「對居住心理影響堪比專有部分」。


全案關鍵在專業鑑定報告。

經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評估,該宅正常價值1033萬餘元,

但凶宅事實使價值暴跌至795萬餘元,差價高達237萬餘元。

曾男僅求償157萬5千元,法官認為合情合理。仍可上訴。


房仲業者私下透露,此案再次凸顯「凶宅定義」爭議。

過去常見建商將事故戶包裝出售,

但本案明確擴大了凶宅認定範圍,

只要在「每日必經區域」發生非自然死亡,

即使非專有部分仍構成瑕疵。

這對未來房市交易無疑投下震撼彈,

買賣雙方都該引以為戒。
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1018000026-260402?chdtv


#新竹

#凶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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