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聞分享】短時間再次繼承 房地合一稅,小心踩雷❗
【新聞分享】短時間再次繼承 房地合一稅,小心踩雷❗
2021/05/14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鄭地政士表示,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以來,
許多的過戶案件,都莫名其妙的被課重稅,
還沒有打到投資客,先打趴自住客,
很多的冤案,有待行政訴訟解套,
還沒有解套之前,如何自保不被課重稅,相形之下,更為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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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父母親的不動產登記是在2016年以前取得,
繼承發生後,繼承人出售不動產,可以主張以舊制申報,免除房地合一稅的困擾。
如果是在2016年以後取得,繼承發生後,繼承人出售不動產,
就必須受到新制房地合一稅的規範,課徵房地合一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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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的房地合一稅制,
以第一次繼承再出售做為新舊制的分水嶺,
當第二次繼承發生時,就以新制房地合一稅做認定。
問題來了,父親在1997年承買一間公寓3樓,2019年2月間往生,遺有配偶及子女2人,
孝順的一對子女為了讓母親頤養天年,就毅然決然把這間公寓繼承登記給媽媽,讓媽媽沒有後顧之憂。
那知道計畫趕不上變化,媽媽因為傷心欲絕,同年8月份,媽媽殺手人寰,也往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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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,這個公寓就順理成章的由這2位姐弟繼承,
各自取得1/2的所有權,由姐弟倆居住使用。
2021年姐弟不想再爬樓梯了,另外找了一間電梯大樓,
管理良善,不用每天追垃圾車,純粹是換屋換環境,不是投資客,
於是買了新大樓,順便賣舊公寓,
該公寓2019年8月取得,2021年04月份出售,
持有期間一年以上,未滿二年,房地合一稅以35%計算,
售價以市價計算,取得成本以公告現值計算,
姐弟倆應交房地合一稅約143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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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麼痛的“領悟”,
如果當初不要一片孝心,把公寓登記給媽媽,直接由姐弟各取得1/2,
以舊制房地比計算房屋交易所得稅,大約只要繳3萬元,相差14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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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見房地合一稅2.0將於2021年7月1日上路,
未來2年內出售的稅率是45%,
5年以內出售是35%,
想免除高額房地合一稅,至少要持有5年以上。
也就是這個案件如果發生在2021年7月1日以後過戶,
房地合一稅將上調至45%。
一步錯步步錯,錯誤的繼承登記,會讓你付出高額的房地合一稅,
登記前記得請教專家,避免一片孝心換來高額稅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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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政府未來制定房地合一稅3.0版時,能放寬非出價取得的成本認定,
讓投資客無法遁逃,非投資客免除重稅酷刑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mygonews.com/news/detail?news_id=203613&cat_id=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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