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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分享】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,是否可減免地價稅?
【新聞分享】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,是否可減免地價稅?
2024/07/10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大肚區李先生來電詢問,
他住家前的巷道土地供通行使用,
可否免徵地價稅?
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
許多民眾認為無償供公眾自由通行的道路土地,即可減免地價稅,
其實這個觀念並不完全正確,私設道路如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,
因屬建築基地的一部分,則不能減免地價稅。
該局說明,依建築法令相關規定,
每一建築基地都要留設法定空地,
而留設法定空地是基於維護居住環境的品質,
使建築物便於日照、通風、採光、防火及安全等目的考量,
對居民亦有潛藏的相對利益。
因此,無償供公眾通行的法定空地不符合減免地價稅之規定,應依法課徵地價稅。
該局提醒,如果該法定空地是供自用住宅用地使用,可以併同主建物坐落土地,
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....../announcement/news/5xR73G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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