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【新聞分享】注意!農業設施土地換人後,免稅資格要重新申請, 把握5月1日至5月31日申請期限

【新聞分享】注意!農業設施土地換人後,免稅資格要重新申請, 把握5月1日至5月31日申請期限

2025/05/02
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

最近有民眾張先生打電話詢問,

不久前取得父母贈與的一塊免課地價稅土地,

地上還有農業經營設施,

卻突然收到地價稅單,覺得很奇怪。
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
對此,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,

原核准「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」而課徵田賦(目前停徵,即免課地價稅)之土地,

只要土地一移轉(不管是買賣、贈與還是繼承)到新所有權人名下,

即使地上設施和用途都沒有變,

新地主還是必須自己重新提出申請,

才能繼續課徵田賦享有免稅資格,

如果沒有重新申請,就會被課徵地價稅。
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
舉例說明,

王小姐從爸爸手中受贈1筆土地,

地上有曬場和小型倉庫,一直以來都免課地價稅。王小姐以為用途沒變就沒事,

結果因為沒有重新申請,土地被課了上萬元地價稅。

如果她能在5月期間向公所申請「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」土地並經核准,

就可以延續原本的免稅待遇,輕鬆省下大筆稅金。
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
稅務局提醒,

如果您手上有這類農舍、畜禽舍、倉儲設備、曬場、集貨場、農路、灌溉、排水設施等農業相關使用的土地,

記得要在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,

經查勘認定後,稅務局將依農業主管機關通報核定資料,

主動從當年度起課徵田賦(免稅)。
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....../announcement/news/rPvPEK5


任何相關問題歡迎提出喔😁


#農業設施

#土地

#田賦

#地價稅

#農舍

109年遺產稅&贈與稅.jpg

欣盟不動產仲介&地政士事務所

聯絡電話 : 03-5713292  或 0929-678725

營業時間 : 8:30~12:00、13:30~18:00  例假日公休

  • Facebook
  • line
  • Instagram的社會圖標
  • YouTube社交圖標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