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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分享】注意!土地所有權人變更「重提」優惠稅率申請🧐
【新聞分享】注意!土地所有權人變更「重提」優惠稅率申請🧐
2020/09/18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原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,
因繼承、買賣或贈與給直系親屬,導致土地所有權人發生異動,
在戶籍未改變下,新土地所有權人要重新申請才可適用優惠稅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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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局表示,
原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,
納稅人無論是贈與、繼承或買賣取得,
只要所有權人變更,即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。
所以繼承、贈與或買賣取得土地,
新所有權人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,
仍須重新提出申請始得適用優惠稅率。
稅務局提醒您,請於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,
經核准者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;
逾9月22日申請者,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,
但前已核定而用途未變更者,免再申請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mygonews.com/news/detail?news_id=201304&cat_id=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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