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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分享】民眾自家房屋旁搭蓋車庫 桃市地稅局:應繳房屋稅🧐
【新聞分享】民眾自家房屋旁搭蓋車庫 桃市地稅局:應繳房屋稅🧐
2021/11/05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最近有民眾向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反映,
在自家房屋旁自行搭蓋車庫,但未申報房屋稅籍,
經地稅局清查核定應補繳以前年度房屋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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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稅局表示,
為求課稅公平及健全稅籍起見,
違章房屋仍需課徵房屋稅,
是每年房屋稅籍清查工作重點,
因此房屋如有增建、改建情形,
應於可供使用日起30日內,
主動向房屋所在主管稽徵機關申報,
事後經查獲,仍需補繳以前年度的稅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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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稅局指出,
民眾在屋頂搭建具有頂蓋、樑柱或牆壁的棚架,
屬於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,應併同房屋課徵房屋稅,
但如未裝設門窗、牆壁僅供遮陽防雨使用的話則免予課徵;
至於在房屋1樓前的人行道所搭建的棚架,
若沒架設門窗、牆壁且未封閉圍用,並供公眾通行使用也免徵房屋稅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n.yam.com/Article/202111033217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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