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新聞分享】房屋稅新制2.0,自然人免稅房屋僅全國限3戶,把握3月22日申報期限
【新聞分享】房屋稅新制2.0,自然人免稅房屋僅全國限3戶,把握3月22日申報期限
2026/03/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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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稅務局表示,
以往老舊房屋或小套房現值在10萬元以下,
只要作住家使用,均可免徵房屋稅,
自113年7月1日起,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「全國歸戶」、「全數累進」課徵,
且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之適用對象,
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為限。
如果自然人名下持有超過3戶現值在10萬元以下的老舊住家用房屋,
自114年起,超過部分將被課徵房屋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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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局進一步說明,
納稅義務人全國持有的房屋在每年開徵前會進行全國歸戶,
如老舊房屋已燬損、坍塌或是拆除達到不堪居住的程度,
而納稅義務人未在3月22日以前申報,
則超過3戶的部分將會收到稅單,
為減少納稅義務人事後辦理更正、退稅的困擾,
請儘快在每年3月22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擇定,
申報擇定後若後續年度持有情形未有改變依然適用;
若未申報擇定,則由電腦排序免除房屋稅稅額最高的3戶,
其餘稅額較低的戶數將會寄發稅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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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例來說,假設陳先生名下有6戶住家用房屋,
其中A、B、C、D、E屋等5戶因過於老舊,現值低於10萬元,
在113年7月1日以前均免徵房屋稅,
自113年7月1日起,只有其中3戶可以免稅,另外2戶則要課稅;
若陳先生於114年期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擇定A、C、E屋3戶免徵房屋稅,
後續年度亦無新增、減少現值低於免徵標準之房屋持有戶數,
則115年度仍按陳先生114年所擇定之3戶(A、C、E屋)免稅;
倘若這5戶老舊房屋其中有2戶早已坍塌,
陳先生在當期3月22日以前向稅務局申報停止課徵房屋稅,
就可以減少2戶,其餘3戶仍可繼續免稅。
任何相關問題歡迎提出喔😁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announcement/news/vK2AeZ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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