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【新聞分享】房地騰空出售「這期間」 仍享優惠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‼

【新聞分享】房地騰空出售「這期間」 仍享優惠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‼

2022/03/25
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

地方財稅局接獲民眾來電詢問:

出售舊屋前,

全家人已經搬進新家、

戶籍也已全部遷走,

原舊屋未供出租或營業使用,

可否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10%課徵?
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
該局說明:

土地所有權人為騰空房地以待出售,

以致在簽訂買賣契約時,

戶籍已不在出售的土地上,

雖與土地稅法中自用住宅用地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

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的條件不符,

原不得繼續認為供自用住宅使用,

但為了顧及納稅義務人實際上的困難及需要,

其遷出戶籍距離出售期間未滿1年,

該土地仍可認定為供自用住宅使用,

仍然可申請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%課徵土地增值稅。
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
該局進一步說明:

「出售前1年」的認定標準,

如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移轉現值,

以訂約日的前1日往前推算1年;

但若超過30日才申報移轉現值者,

則以申報日的前1日往前推算1年為準。
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mygonews.com/news/detail/news_id/206874


任何相關問題歡迎提出喔😁


#自用住宅

#土地增值稅

109年遺產稅&贈與稅.jpg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