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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分享】戶籍一遷出 地價稅優惠恐失效
【新聞分享】戶籍一遷出 地價稅優惠恐失效
2026/08/14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,
不少民眾認為,
只要房屋仍供自己居住,
即使戶籍遷出,
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資格仍可維持。
事實上,自用住宅用地除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,
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等規定外,
如戶籍遷出致不符法定要件,
仍會導致無法繼續適用優惠稅率,
並非僅以實際居住情形作為認定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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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局說明,
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‰,
而一般用地稅率採累進稅率課徵,
最低為10‰,最高可達55‰,
兩者稅負差距甚大。
民眾如因就學、就業、照顧家人或其他因素將戶籍遷出,
即使仍居住於原址,將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適用要件,
地價稅即須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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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局進一步表示,
如已將戶籍遷回,且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相關規定,
土地所有權人仍須重新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,
並非戶籍遷回即可自動恢復適用優惠稅率。
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的民眾,
務必於11月地價稅開徵40日(即9月22日)前提出申請,
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任何相關問題歡迎提出喔😁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announcement/news/AAnL1WR
#地價稅
#自用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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