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聞分享】如果突然收到不是自己所有,但納稅義務人是自己的地價稅單不用太擔心,可能還是祖先的未辦理繼承的免稅土地‼
【新聞分享】如果突然收到不是自己所有,但納稅義務人是自己的地價稅單不用太擔心,可能還是祖先的未辦理繼承的免稅土地‼
2021/02/05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社團法人新北市地政士公會指出,
地價稅每年的11月份開徵,
因為地籍總歸戶的關係,
所以您在同一縣(市)的土地只會有一張地價稅單,
不像房屋稅,每間房子都會有一張,
如果您意外的接到一張外縣市來的地價稅單,
土地不是您的,但納稅義務人是您,先別緊張,
順藤摸瓜可能是祖先的未辦理繼承的免稅土地,
變成應稅土地開始繳納地價稅,
真是像極祖先顯靈庇佑後代子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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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客戶收到這種地價稅單,一則以喜一則以憂,
喜的是自已可能變成大地主(田喬)真的是祖上積德,
憂的是到底我該繳多少的遺產稅?
會不會被政府追稅無力負擔最後身敗名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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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份客戶意外的收到一張新竹市稅務局寄來的地價稅單,
赫然發現, 多了一筆約190坪的土地,
透過朋友介紹,馬上好奇的來電詢問新北市地政士公會,
應繳納的遺產稅是多少?土地的座落在那裡?辦理繼承要準備那些資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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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短暫的調查,
原所有權人業於1986年1月間死亡,
因為當初沒有辦理繼承,所以所有權一直保留在祖先的名下,
沒有後代去辦理繼承登記,又是免課徴地價稅的土地,
因此遲遲未發現有這筆遺產的存在,
但是肯定的是不管遺產總額多少錢都免繳納遺產稅,
因為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規定,
無論是善意的年或是惡意的年時效都已經完成。
也就是客戶繼承該筆土地並不需要繳納任何的遺產稅,
直接向國稅局辦理申報取得逾核課期間案件證明書,
就可以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,
繳交登記規費和罰鍰後,取得不動產所有權。
很快的客戶準備了應備的證件,喜出望外的取回繼承登記後的所有權狀,升等為大地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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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有相同的疑慮嗎?
除了被動的等待稅捐單位寄地價稅單給您,您還可以主動出擊。
帶著往生祖先的除戶謄本及您的身份證正本、印章到國稅局,
申請一份往生者的遺產清冊,或許有意外的發現及收獲。
重點是逾核課期間的遺產,如果當年沒有被移送執行,真的不用繳納遺產稅,所以放心繼承吧!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mygonews.com/news/detail?news_id=202688&cat_id=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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