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新聞分享】國土計畫法明年將實施 更正編定未完成農地將無法轉變甲建、丙建
【新聞分享】國土計畫法明年將實施 更正編定未完成農地將無法轉變甲建、丙建
2024/06/21
欣盟也有辦理更正編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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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土計畫法即將實施,
現行更正編定如未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,
農地將無法轉變「甲種建築用地」、「丙種建築用地」。
台南市府指出,仍有不少民眾對於「國土計畫」、「土地合法使用」、「檔案管理應用」等法令與措施不明瞭,
申請「更正編定」仍有常見的准駁疑義,
強調應於113年底前提出申請,以免因補正文件延誤,損及權益。
所有權人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,先由地政事務所審核後,
再報請南市府地政局核准,即可完成更正編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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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市府地政局長說明,
民國63年區域計畫法發布實施後,
本市陸續完成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類別編定作業,
當時作業方式是按照使用現況來編定,
雖然土地有部分已作建築使用,
但會以土地的主要使用型態來辦理用地編定,
因而於森林區、山坡地保育區內,
於非都市土地公告編定前或實施建管前的合法房屋,
有待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更正編定,
就建築使用的範圍分割後,再予編為「丙種建築用地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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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長表示,
目前地方上出現建議國土計畫暫緩實施的聲浪,
但中央仍然按照既定行程要求地方政府6月底前將國土功能區圖報內政部審議。
為確保權益,呼籲民眾儘速提出更正編定的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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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化地政事務所補充,
非建築用地若要辦理更正編定為一般建築用地,
應檢附非都市土地公告編定前或實施建管前的合法房屋證明文件,
以左鎮區而言,應於65年6月1日以前已存在的合法建物。
如果為「田」地目土地,時間要提前至62年10月15日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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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舉證用途為住家用,
而畜舍、畜禽並不符合更正編定要件。
申辦過程要實地勘查時確有合法建築物存在,
尚需配合測量作業以及相關單位申調圖資及現場勘測,
請土地所有權人把握時效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estate.ltn.com.tw/article/208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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