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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分享】別因戶籍遷出,讓您的地價稅變貴
【新聞分享】別因戶籍遷出,讓您的地價稅變貴
2025/11/21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,
若要將全戶戶籍遷出,
請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戶籍於該處,
以免事後遭補稅及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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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許多土地所有權人因子女就學、請領老人年金或就業需要,將戶籍遷出,
遭稅捐機關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並追補應納稅款。
基隆市稅務局表示,所謂自用住宅用地,
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,
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。
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,
其地上建物已無上開規定之相關人等設籍,
不論其有無居住事實,只要戶籍一經遷出,
土地所有權人應主動通報稅捐機關,
自戶籍遷出日之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
未通報者,小心日後遭稅捐機關查獲而被補稅及處罰,
為維護您自身權益,請納稅人多加留意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announcement/news/PPMr9e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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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地價稅
#戶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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