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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分享】地價稅繳納期限將屆,逾期繳納代價高❗
【新聞分享】地價稅繳納期限將屆,逾期繳納代價高❗
2023/11/17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112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,
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籲請民眾如期繳納,
以免逾期繳納需加徵滯納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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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處表示,
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,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,
民眾可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(郵局不代收)、
便利商店(稅額在3萬元以下)以現金繳納,
或以信用卡、自動櫃員機、晶片金融卡、電子支付帳戶及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等方式轉帳繳稅。
已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者,
請於112年11月30日以前在該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繳納地價稅之存款,
以免銀行扣款時存款不足而產生欠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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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處特別提醒民眾,
逾期繳納地價稅者,
每逾3日需按應納稅額加徵1%滯納金
(於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內繳納者,雖屬逾期繳納案件,但不加徵滯納金);
逾30日仍未繳納者,除加徵10%滯納金外,
將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。
民眾如尚未收到稅單或已收到而遺失者,
可持本人身分證就近向該處或所屬分處申請補發;
亦可於112年12月3日24時前,利
用自然人/工商/金融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,
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,
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(網址https://net.tax.nat.gov.tw)直接線上查繳稅款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....../announcement/news/Y9rMOW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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